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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未来天气趋势预报_四川未来一周天气情况分析报告

tamoadmin 2024-08-20 人已围观

简介天气预报就是应用大气变化的规律,根据当前及近期的天气形势,对某一地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天气状况进行预测。它是根据对卫星云图和天气图的分析,结合有关气象资料、地形和季节特点、群众经验等综合研究后作出的。如我国中央气象台的卫星云图,就是我国制造的"风云一号"气象卫星摄取的。利用卫星云图照片进行分析,能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天气预报就时效的长短通常分为三种:短期天气预报(2~3天)、中期天气预报(4~9天)

四川未来天气趋势预报_四川未来一周天气情况分析报告

天气预报就是应用大气变化的规律,根据当前及近期的天气形势,对某一地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天气状况进行预测。它是根据对卫星云图和天气图的分析,结合有关气象资料、地形和季节特点、群众经验等综合研究后作出的。如我国中央气象台的卫星云图,就是我国制造的"风云一号"气象卫星摄取的。利用卫星云图照片进行分析,能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天气预报就时效的长短通常分为三种:短期天气预报(2~3天)、中期天气预报(4~9天),长期天气预报(10~15天以上),中央电视台每天播放的主要是短期天气预报。

报告的天气类型具体如下:

晴:天空云量不足3成。

阴:天空云量占9成或以上。

雾:近地面空中浮游大量微小的水滴或冰晶,水平能见度下降到1公里以内,影响交通运输。

小雨:日降水量不足10毫米。

大雨:日降水量25.0-49.9毫米。

雷阵雨:忽下忽停并伴有电闪雷鸣的阵性降水。

冰雹:小雹核随着积雨云中激烈的垂直运动,反复上升凝结下降融化,成长为透明层相间的小冰块降落,

对农作物有影响。

冻雨:雨滴冻结在低于0℃的物体表面的地面上,又称雨淞(由雾滴冻结的,称雾淞),常坠断电线,使

路面结冰,影响通信、供电、交通等。

雨夹雪:近地面气温略高于0℃,湿雪或雨和雪同时下降。

小雪:日降雪量(融化成水)不足2.5毫米。

中雪:日降雪量(融化成水)2.6-4.9毫米。

大雪:日降雪量(融化成水)达到或超过5.0毫米。

霜冻:温度低于0℃的地面和物体表面上有水汽凝结成白色结晶的是白霜,水汽含量少没结霜称黑霜对

农作物都有冻害,称霜冻。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气候,是指能被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利用的光照、热量、云水、大气成分和风能、太阳能以及其他可开发利用的大气。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协调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五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候综合调查、区划,组织开展气候监测、分析、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发布气候预测和气候公报。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工作。

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或跨行政区域的,应当建立联合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第六条 鼓励、支持开展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应用。第七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气候综合调查结果进行气候评价,编制气候区划。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气候区划,编制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编制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应当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需要,加强气候探测基础设施和气候探测站网建设。第十条 从事气候探测的组织和个人开展气候探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使用的气候探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所获得的资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汇交。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组织太阳能、风能的开发利用工作。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风能丰富地区优先开发利用风能。第十三条 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发电系统,太阳能供热、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热水工程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灶等利用太阳能技术以及建设小型光伏发电系统。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负责空中云水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人工影响天气机构、作业站(点)。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防雹等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取措施,推广集雨新技术,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集雨工程。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候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支持,促进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领域的自主创新与科技进步。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等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农业气候条件,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合理开发利用热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在农业产业布局与优化、种植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中应当利用当地农业气候评估和区划成果。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和气候状况,组织做好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候灾害防御等工作,推广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估工作。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改善能源结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保护气候。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进行气候监测、评价工作,定期分析气候状况,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和气候变化趋势分析,依法发布气候状况公报。第二十条 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下列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一)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

(二)重大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三)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

(四)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五)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论证机构、论证程序、论证内容及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气象机构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后,应当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关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将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书面评审意见一并报送审批部门。